第3章 遇事不决先开摆(第2/2 页)
孟圆一面念着抱歉,一面翻开了日记本。
虽然不想窥探别人隐私,可是现在孟圆既然不知为什么继承了这具身体,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。
为了不在原主熟悉的人面前露出马脚,孟圆只能尽可能多搜集些信息。
原主的日记并不是每天都写,但持续了这么多年,也写满了好几个本子。
孟圆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读完,合上最后的一本日记,深深叹了口气。
这本日记补全了小说中可能寥寥几笔带过,但确实发生在原主身上的十几年的遭遇。
日记是从15岁开始写的,那时候她刚从家中逃出,获得自由。
而此前,她被人贩子卖到那户人家,被关了3年。
一起逃出来的还有个同样被拐的小男孩,那之后,女主开始打工赚钱供这个小男孩上学读书。
从洗碗工,服务员,超市理货员,到后面因为一次意外做了群演。
在之后的事情,就是借着群演的机会正式踏入了娱乐圈。
只不过与孟圆想的不同的是,被男主陆宴离包养做替身这件事,并不是偶然, 是原主蓄意为之。
供人读书要钱,而娱乐圈糊咖是赚不到钱的。
一次偶然,一次饭局上原主听到旁边人聊天时,无意间听到自己和陆宴离的白月光名字发音一样, 又长得很像。
于是原主提前打听到了陆宴离的行踪,混进了陆宴离所在的宴会。
果然被陆宴离注意到,后面的包养也顺其自然。
陆宴离借着原主抒发着他对白月光的爱意,而原主从陆宴离这里拿到各种娱乐圈资源。
很公平的交易。
没错,交易。
原主的日记最开始就是这么形容两人的关系的。
可惜随着时间变长,原主对男主的态度渐渐不那么单纯。
简而言之,恋爱脑长出来了。
“这种男的都能爱上,身边没有别的男人了吗?”
孟圆摇头不解。
这么一想,原主也算是个本想钱色交易不料动了真心的可怜人。
真应了那句话,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。
孟圆本身家庭幸福情感顺利生活美满,现下突然穿到自己生活的反义词上。
孟圆整个人接受状态良好。
反正都是活着,只要饿不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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